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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14     点击:

哈尔滨石油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要求,根据哈尔滨石油学院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912012831

一、学院信息工作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障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同时,学院制定完善了《哈尔滨石油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有2432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经过研究决定,《哈尔滨石油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学院对以下信息进行重点公开: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5.学院学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学籍管理、学位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10.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以上信息在各系、各部门网页及时发布。学院还针对全院师生关心的人事、评优、职称评聘、招生、采购、基建等事项,及时在校园网公开专栏公布,取得了较大成效。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开设院长电子信箱,对师生及社会关注信息进行及时反馈。

二是召开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全院教职工大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和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学院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和不予公开学院信息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未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全院师生及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相关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其他学院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工作。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各系、各部门对于应该公开的信息通过校园网页、信息公布栏及时公开;另一个是对于师生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做到主动、及时、准确。

各系、各部门网站需要公开的内容,要先通过领导保密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

(三)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哈尔滨石油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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