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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开展第五批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与《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根据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五批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建设情况:项目是否按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建设要求、项目验收要求等开展工作。

(二)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

(三)经费使用: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院(部);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院(部)应于5月13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需明确给出评审意见,并且根据评审结果明确给出通过暂缓通过的结论全部材料均报送教务处

(三)校级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计划于第12周参照《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的相关标准对所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含院审“暂缓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结合院审结论最终给出评审结果;

(四)结果公示: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三天。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清单

1.《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要求

1.纸质版需提交“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6份,签章齐备;

2.电子版材料需提交“附件2”word版、PDF版(签章齐备);以及“附件3”。电子版材料需以院(部)为单位发送,文件夹以“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院(部)+课程名称+课程主持人”命名。

请各院(部)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建设科(综合楼12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jsk2024@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说明

本次中期检查最终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限期整改”三类院审被认定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在校审中只能得到“限期整改”或“不通过”的结果。

学校将结合中期检查结果及后续建设成效,在符合上级申报条件时择优推荐相关项目参加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遴选。针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期六个月,整改到期后学校将在项目验收前组织专家进行专项复核或书面复审,对仍不能通过复核评审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停止学校经费资助。学校对于最终“不通过”的项目所在院(部)将酌情减少后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额。

联系人:肖晓明,鞠然。联系电话:87174623。

附件:

1.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汇总表

4.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5.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6.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试行)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5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相关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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