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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报类别

1. 重点研究项目(参照选题表)

2. 课程思政专项

3. 混合式课程改革专项

4. AI赋能教育教学专项

5. 一般研究项目

(二)立项范围

重点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选题表》(以下简称“选题表”)(附件1)一般研究项目及专项项目可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选题。重点项目研究期原则上为2-3年;非重点项目研究期原则上为1-2年。申报教师应在“选题表”基础上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可推广性和学生受益面,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三)申报数量

各教学部门按自有专任教师总数的5%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额外增加1个申报名额);重点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混合式课程改革专项、AI赋能教育教学专项不占用申报限额,每个教学部门在每个专项上限申报1 项。

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本次立项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项目,应占各部门推荐项目总数的50%以上。

(四)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2.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此前承担的省、校级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已立项的省、校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五)申报方式

1.个人申报。教师确定选题后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须标注好申报类别),提交所在部门。

2.部门评审推荐。各部门根据学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将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025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立项为“2025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及一般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

1.《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PDF 格式电子文档(部门推荐意见需有评语及签字盖章)。

注:学校评审及公示通过后提交纸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部门公章

2.《2025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Excel电子版);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由所在教学部门审核,暂不收取,学校按需调用。

二、材料收取

(一)立项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收取,截止时间:9月29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wcjsk2024@163.com 。邮件名为:部门名称+2025年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待学校评审通过后报送教务处(综合楼1206室)。联系人:崔文颖 宁箫璇 联系电话:87174623

附件

1.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选题表

2.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5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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