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检查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组织专家对省、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处反映。公示期3月29日至4月2日,联系电话:87174623。

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