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公寓寝室内务标准(暂行)
 

一、被子三折成正方形,折口一律向门,被子一律放在靠窗一侧,见楞见方,床单两边卷在床垫内,铺面整洁无杂物,床上无插排;

二、枕头、衣服等叠成长方形放被子与墙壁之间,枕头及衣服的高度不超过被子;

三、书架上书本立放,按大小高低摆放整齐;

四、餐具等物品按高低、大小顺序依次摆放在桌面备品区域,寝室内禁止吸烟,桌面不得放置香烟、打火机、烟灰缸等物品;

五、鞋子须要放在桌面下方鞋架处(鞋跟朝外、排列整齐);

六、洗漱用品均放置于椅子或桌子下方,洗漱盆内放洗漱用具,毛巾展开搭放,放置脸盆边缘,其他洗漱用品摆放的方向需一致;

七、室内暖瓶按床铺顺序放在窗台下方;

八、行李箱、包裹等物可放置于门口侧或窗口侧与床空隙处,摆放整齐,从下到上,从大到小依次摆放;

九、门框、窗台、玻璃、四壁、屋顶干净整洁,窗台内外,床边护栏和梯子上均不得放置杂物,寝室内无悬挂衣物;

十、室内空气新鲜,地面无水渍、无垃圾杂物;

十一、清洁工具(水桶、拖布、条帚等)均放置于门口与床间隙处,椅子、凳子放置桌下;

十二、寝室无人时应将寝室断电,室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吹风、电熨板、电锅、酒精炉、变压插排、瓦斯锅等违禁电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寝室用电及防火安全。

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