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的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我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严把质量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化学工程学院开展2016年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院评估专家组
组 长:罗洪君
副组长:杨昕、史鹏
成 员:曹雯雯、李凌飞、许伟锋、郑秀君
秘 书:张静
二、评估流程及工作安排
1.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各系自检自查。以我院化学工程、能源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系为单位,分别进行自检自查。系主任负责,将每个系2016届毕业生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论文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各系将自查报告于11月1日前交秘书,学院统一汇总。
2.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各系准备背景材料,供我院及学校专家组检查,包括:
(1)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进度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日志、毕业答辩分组与答辩委员会。
(3)哈尔滨石油学院2015-2016学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自评估报告表。
(4)哈尔滨石油学院2015—2016学年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3.2016年11月22日,校专家组进入我院进行评估。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自评汇报,汇报时间为10分钟。汇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可针对所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交流。
4.专家组成员在学院现场根据检查背景材料的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各系需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待审阅论文结束后,由专家组形成正式“评估意见”文字材料,于2016年12月2日前反馈到学院,作为整改依据。
5.我院依据专家组的正式“评估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系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送我院专家组,我院于12月7日前报送学校专家组。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