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了检查各教学单位贯彻落实我院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优秀的教学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从第9周至第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校、院(部)两级负责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检查活动。
二、检查内容
以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为主线,突出重点、抓关键环节,总结典型、寻找差距。
(一)常规检查
1.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对任课教师教案的检查;对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进度、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答疑、平时成绩核定、学生上课考勤、调(停)课、更改录入成绩等情况进行检查统计。
2.对学生学习状况的检查:上课出席率、课堂纪律及学生学习状态、学习效果情况。
3.对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各单位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教师排课情况、教研活动、教学检查、教师听课情况,了解师生座谈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二)重点教学环节检查
1.外聘教师资格审查。
2.课程教学改革开展情况。
3.试卷评估反馈整改情况。
4.师生读书活动开展情况。
5.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调研开展情况。
6.参评专业评估材料完成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强化领导,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
2.自查时间为第9周。全面检查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后汇总相关数据并于10月18日前交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10月21日前须提供一份总结材料。
5.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封面
2.目录
(1)教师教学状况统计表和外聘教师任职资格
(2)学生学习状况调查表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以上(1)---(3)项支撑材料
(注:以上表格均由教务处提供统一格式,各教学单位按“附件”下载填写。以上教学检查的材料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将其电子版内容发至84330994@qq.com。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