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建立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强化对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同时为2018年我校迎接合格评估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学校11个教学单位(石油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及公共课:思政部、数理部)。
(二)检查的内容:针对11个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试卷、命题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题分析和平时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考务材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试卷检查从8月29日开始,到9月9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三周自检自查阶段(8月29日—9月2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依据《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哈尔滨石油学院试卷质量标准》对以上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要求在9月2日前完成自查报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考务科
第二阶段:第四周校级检查阶段(9月5日—9月9日)
学校教学督导及教务处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从各学院考试课程中随机抽调一定比例的课程试卷和相关考务材料,按照《哈尔滨石油学院课程考核规定》、《哈尔滨石油学院试卷质量标准》、《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进行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反馈结论及意见,向各学院进行反馈。各学院根据校评审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三、人员组成及分工
各学院自查人员及分工由学院自行安排。学校成立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由学校督导组及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试卷是反映学校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要加强对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协助、评价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试卷质量和管理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评和改进。
(二)各学院及学校检查工作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结合学校关于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评价质量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结构与内容建议由四部分构成:检查的概况(含评价结果);值得肯定的成绩(或较为突出的优点);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分条列项指出);改进的建议(或整改措施,应针对各学院的实际,切忌空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
(三)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改正,并认真填写《试卷检查登记表》,尤其对于有问题的试卷,要求详细填写。
(四)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配合校评审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哈尔滨石油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