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为了进一步强化宪法知识宣传,化学工程学院于2020年12月4日12时第二教学楼307室开展宪法知识讲座,辅导员马志强、于鑫担任主讲,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共90余名同学参加学习。



马志强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爱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爱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设立意义、国家宪法日设立意义,以及作为当代大学生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多方面角度进行讲解。
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以自身行动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