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通告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 年春季学前延期开学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返校管理的通知》以及我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现再次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提醒:

1.2020 年 3 月 1 日前请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学生)勿要提前返校,已经预定返程票的学生,请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按照我省相关文件精神,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另行通知,教职工上班时间以寒假通知为准。

2.学校自1 月 28 日起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进校参观等活动,谢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若确因工作原因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请提前报备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自觉接受安保人员询问登记、证件查验、2次检查及体温检测等工作。

3.请大家做好个人和家人防护工作,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

4.请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或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活动。如需外出,请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流。

5.如果您近15 日内从湖北武汉等发生疫情地区返回、或与武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请主动居家隔离 14 天,其他省份返回黑龙江的居家医学观察48小时,居家隔离观察时间已到达黑龙江省为准,并自觉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返校工作切实保护自己和公众的健康;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联系所在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咨询并就诊。

感谢全体师生及家长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请大家理性面对疫情,遵守社会公德,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虚假信息,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