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哈尔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号公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黑龙江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校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全校值班值宿工作,关闭全校楼宇场馆。
2.后勤保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物业保洁员和巡逻保卫人员等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3.切实做好各楼宇的通风和消毒等防范防疫工作。
4.学校各类论坛、培训、宣讲、演出、赛事、招生考试等大型集体活动一律取消,确需举办的必须经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
5.凡是在外地特别是对重点疫区预定来哈人员一律劝返;1月12日后凡是在外地(特别是从重点疫区)回哈或途径重点疫区(湖北地区)教师和学生须向人事处和辅导员报告登记并采取14天隔离观察措施,出现发烧、发热情况立即到医院就诊。
以上通知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