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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 管理制度
2020-10-28 09:47   审核人:

多媒体是现代教学不可或缺的教学工具,对教学起着重要的作用。多媒体教室配有计算机主机、计算机显示器、音箱、投影仪、投影幕、主控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承担正常教学任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挪作他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管理,上课时由上课教师负责,并做好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

三、非本校教师启用本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取得各二级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开门使用。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应按照教务处、学院的课程安排,临时使用应提前告知各二级学院。

五、多媒体教室上课教师要认真负责,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教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上课教师应正确使用计算机、视频展示台、投影机及各种视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应及时通知多媒体管理员,不能强行处理。

七、要注意多媒体设备防尘,严禁将粉笔放入多媒体柜内。不得使用粉笔、教杆等物体直接接触投影幕,以防污损、破坏投影幕。

八、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私自装载其它应用软件。

九、上课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学生不准随便上台乱动设备,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施,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

十、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地过程中,若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私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批评处理,造成设备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十一、上课教师应教育学生严禁在多媒体设备随意刻画、污损、打闹。

十二、上课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展示台等设备的电源及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如上课教师未关好电源,导致损坏,由上课教师负全部责任,按原价赔偿。

十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

十四、所有因人为损坏、非法操作及违禁行为所造成的多媒体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将责令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网络与信息中心要定期维护设备保证其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上课教师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网络与信息中心汇报。

十六、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哈尔滨石油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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