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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网站管理制度
2020-10-28 09:43   审核人:

学校网站是学校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学校各类信息和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确保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对外宣传,并为师生及家长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学校网站由网络与信息中心统一建设、维护。网站信息由学校各部门提供,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法规,按照权限发布。所有信息需经栏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发布。

三、网站管理人员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分配。

四、未经栏目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栏目及内容。

五、各部门网站信息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密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网站信息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及保管工作,网站管理人员每周对网站进行备份。

七、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网站后台的自查工作,每天对学校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八、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九、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十一、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十二、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哈尔滨石油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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