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图书馆关于总借还书处地点调整通知
2024-03-05 08:20   审核人:

根据图书馆整体布局安排,现将总借还书处(104)取消,即日起借还书、赔书、赔款地点调整为一楼大厅图书馆服务台处,望周知。

温馨提示:寒假前借书的小伙伴们,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到图书馆服务台处办理归还或者续借手续,请大家相互转告!

感谢大家对图书馆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图书馆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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