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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图书馆报告厅管理规定
2017-06-22 15:50   审核人:

哈尔滨石油学院图书馆报告厅管理规定

一、读者应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在报告厅吃食物,如瓜子、带皮类果品等。

二、爱护报告厅内设备和家具,人为故意损坏物品须按价赔偿。

三、禁止在报告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

四、读者应按顺序出入报告厅,不得拥挤。

五、读者不得占座,一经发现占座的,将被请出报告厅。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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