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本学期各项学生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优秀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学生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从第10周至第11周进行期中学生工作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检查小组
组长:栾敏
副组长:宁晶
组员:学工处、团委全体人员、各学院书记、副书记、辅导
员和校学生总会学生
二、检查形式
校、院两级负责组织期中学生工作检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内容于第10周进行自检自查并结合本院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检查活动。第11周由校学生工作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以学校及各二级学院本学期学生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为主线,突出重点、抓关键环节,总结典型、寻找差距。
(一)常规检查
1.日常管理:早操、晚自习、夜不归寝、教室卫生、寝室卫生及上课出勤率的检查和记录。
2.辅导员各项工作记录(主要包括与学生谈心谈话、深入学生寝室、寝室卫生及安全检查、教室卫生的检查、学生处分情况、学生请假情况、班会以及团活的开展情况等学生工作记录)。
3.学生电子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要求学生数据清晰、资料全面、详实、准确)
4.心理问题学生排查与干预档案。
5.奖助学金的材料准备与报送。(以学工处对收到材料审核情况为准)
6.寝室文化建设情况。
7.学生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以及学生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的相关材料。
8.其他学生工作相关材料。(如特色工作等)
(二)重点推动督查工作
1.各二级院辅导员开展读书活动的情况。
2.召开辅导员学生助理工作期中座谈会,提高辅导员助理中水平。
3.召开各年级学生代表座谈会。
4.召开德育工作分年级讨论情况汇总会,各讨论组对各年级德育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会。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精神,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工作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
2.自查时间为第10周。全面检查本院学生工作情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效果。
3.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工作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10月26日前需报送一份自查报告。
4.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期中学生工作检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哈尔滨石油学院学工处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