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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附件5:表五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党龄
学历
职业
曾任党内职务
与党组织失去
联系时间
失去联系情形
党组织类别
联系电话
备 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报基层党总支。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4、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外出务工经商;单位改制或破产;毕业后去向不明;工作单位改变;出国(境);居住地改变;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5、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农村;党政机关;学校;其他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