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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石油党发〔2016〕7号 关于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总支:

根据年初党委工作要点安排,经2016年5月9日学校党委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评议抓好以院系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实效性。

现将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两学一做”教育工作为指导,以当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办学观念,谋化学校发展”的学习讨论活动、“百优”党支部创建活动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通过评议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有效发挥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内容

(一)理想信念: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思想品德: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群众的表率。对党忠诚老实,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敢于同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校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师德师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本职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完成党组织和行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勇挑重担,不断改革、创新,牢固树立育人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五)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创造团结奋进的积极气氛,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三、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内容,以《哈尔滨石油学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为中心,坚持抓住“学”这个基础,把握“做”这个关键,从严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逐级上报党总支、学校党委审批。

(五)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报学校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评议方法

(一)党支部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单位人数较少的,可吸收全部教职工参加。由党员个人总结汇报,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大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学生党支部要组织有党员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党员述责大会),党员向本班全体同学进行述责,每名党员述责时间在5分钟。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述责的,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委托其他党员代为述责。无故不进行述责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各班级在召开述责大会时,党支部要委派非本班级正式党员1-2名参加,负责会议的组织、测评票的收发工作等。测评票收齐后要及时交党支部书记保管,注意保密。原则上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至少参加一到两个班级的述责大会。

(三)民主测评。对教职工党员的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学生党员的测评,由全班同学对述责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意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四)讨论定格。在听取各党支部关于评议情况和关于党员定格建议的汇报后,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实际表现,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党员定格标准(见附件)定格。要做到定优秀的(在本单位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能够成为党员学习效仿的榜样、定合格的能够做到各方面符合党员的要求、定不合格的必须做到依据充分。

(五)组织处理。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负责的态度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党员的不足,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帮助教育工作。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可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措施,要形成书面材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逐级呈报和审批。

(六)分析总结。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特别是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党员队伍中和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查找原因、拿出措施、限期整改,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整改情况。

五、评优办法

(一)基层推荐

各党总支对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名额为: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包括优秀学生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4名。

此次推荐名额要求:

1.各党总支在推荐过程中,先进党总支、党支部不能同时从一个单位选出。

2.关于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每个总支推荐本单位教工党员人数不多于2人,学生党员人数不多于1人(学生正式党员较少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3.模范党务工作者在本单位推荐人数不多于1人。

(二)汇总、审查

党委要在评议结束后,对各党总支推荐对象进行重点审查。对存在问题、不具备评优条件而被取消评优资格的,不再增补。

(三)党委表彰

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经全校公示无问题的,在七•一前,结合纪念建党95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年进行表彰活动。

六、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次评议、评优工作高度重视。总支书记(或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加强领导。尤其要周密部署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求每个党员重视民主评议过程,提前做好自评准备,各党总支应把本单位民主评议步骤时间安排,提前三天上报组织部,便于组织部门了解工作进度。

(二)切实保证全体党员按时参加评议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全过程,但是不参加党员定格,不作为评优对象。评议情况作为预备期内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推荐表彰对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体现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四)各党总支推荐名单中,同类人选达到2人的要排序上报。

各党总支要在6月15日前完成评议和评优工作,并将党员定格名单、评议民主测评汇总表、学生党员述责测评汇总票、“先优”推荐名单交组织部(纸介版一律用A4纸打印盖章,同电子稿一并上报),联系人:吴东爽。

附件:1. 党员评议民主测评票

2. 党员评议民主测评汇总表

3. 学生党员述责测评票

4. 学生党员述责测评汇总表

中共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