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则不立
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
树道德之新风
立道德之根本
是每个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

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生产生活的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接受高等教育,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为保障家庭积极困难学生的高等教育权利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为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提供了帮助与鼓励。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现如今,国家的资助力度仍在不断加大,但却仍存在一些同学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弄虚作假、谎报收入、伪装贫困等现象。
所有资助申请条例中都有这样一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国家选择资助大学生,那是想让大学生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人,将来能在社会上有所作为。而不是用资助这一方式,培养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坏品质。资助,更重要是扶持大学生作为新时代青年的志气与美好品德。
在日常生活中,失信他人会造成别人对你的信任度缺失,个人口碑降低,拒绝与你合作最终被社会排挤。在法律程度上,失信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孔子有言,“人无信不立。”古有季布一诺千金,商鞅立木求信的故事,诚信对于一个人是十分必要的品格。大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是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的:首先,它能够让我们学习到一系列的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在当今社会能够更好地立足;其次,有助于强化学生诚信意识,达到资助育人效果;同时,它能够提高我们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金融意识和法律意识,并且能够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培养和塑造我们高尚的人格,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继承弘扬民族复兴大任的使命,更好地成为社会主义接班人。
不欺骗,不隐瞒
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
也许,弄虚作假、耍小机灵会换来一笔天降善款,但从长远来看,这终究不过是一时的欢愉,是苟且偷安,甚至会成为人生永远的污点,一辈子的败笔所在。
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树立诚实守信观念,自觉遵行唯信唯实的行为规范,深入落实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抵制各种失信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精神,用点滴行为捍卫守信信仰,用高昂的热情传播诚信理念。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信息员:孙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