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这种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背景下,为增外国语学院学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外国语学院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活动。
本次宪法知识学习活动主要讲解学习了:
一、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二、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1.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
四、为什么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
1.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本次学习宪法活动不仅弘扬了法制精神,发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重要意义。也会将宪法精神更好的融入到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信息员:孙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