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哈尔滨石油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哈石油团发〔202126

                                 

关于召开哈尔滨石油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会章程》关于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市学联批准,哈尔滨石油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今年月召开。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0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精神和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中国高水平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接力奋斗。

主要任务:全面总结哈尔滨石油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积极适应学生会深化改革新形势、学校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面部署新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修订组织章程,征集学生提案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会议时间

2021618日(预备会议)

2021619日(正式会议)

三、会议地点

     创新创业中心

四、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大会是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将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创新、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大会。要紧紧抓住召开本次代表大会这个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奋发成才、立志报国,为学校和谐校园建设贡献青春和智慧。

要认真总结近一年来校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会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校学生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和教育广大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各院学生会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程序和代表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工作,充分尊重学生意志,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联合会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