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清理、整顿、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哈石油团发〔202120

                         

关于开展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清理、整顿、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社团)指导单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石油学院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特此开展校、院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清理、整顿、注册登记工作。

一、工作条件

(一)范围

哈尔滨石油学院各级、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二)清理、整顿

1.由本校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各组织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社团将不予登记注册。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社团将不予登记注册。

3.各校(院)学生组织有至少1个业务指导单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社团将不予登记注册。

4.各学生社团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社团将不予登记注册。

5.和现有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不予注册登记。

(三)登记、注册

各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时间截止为2021年6月10日。

1.校(院)各级组织填写石墨登记表《哈尔滨石油学院校(院)学生组织注册登记汇总表》

2.校(院)各学生社团填写石墨登记表《哈尔滨石油学院社团注册登记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清理、整顿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并认真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记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视为非法学生团体,不可开展任何活动。

2.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凡经清理、整顿后重新注册登记的各学生组织、各社团在组织开展活动前需按《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活动报备表》,提前一周,填写上报学生活动报备表进行审批。活动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计划、总结(包括有指导教师认证签名的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新闻、照片等图文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上交至校团委进行备案。

3.加强指导,有序推进。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在册),指导教师负责该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各指导教师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对于此次清理整顿的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加强教育指导,注意方式方法,引导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4.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自查。在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负责人组织全体成员召开会议,对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面临的困难、整顿的方向和措施等进行深刻的剖析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

5.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整顿。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根据自查和座谈交流的意见建议,梳理具体整顿措施,形成整顿措施。

6.考核验收。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于6月下旬对社团整顿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本次考核合格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可继续开展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继续整顿,再次考核不合格予以清理注销。此项工作于2021618日前完成。

三、上报时间、地点

请各有关学生组织和相关学生社团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报送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教学楼205办公室。

2021年6月初和12月初进行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清理、整顿工作,6月末和12月末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保障此次校、院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清理、整顿、注册登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