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籍注册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哈油团发[2021]9

       

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1上半年团籍注册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团章》的要求,参照《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现开始对我校团员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籍注册及团费收缴工作。

2021半年共六个月,每人(含毕业班学生)须交团费1.2元(每月0.2元)。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同时可自愿缴纳团费。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21半年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全校团员应按共青团章程规定缴纳团费

2)缴纳标准:0.2元/人/月

3)对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离团组织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各班团支部应要求各班团员填好团员花名册,并交于校团委。

1)要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学院团总支须在交纳上来的资料上签字并盖公章。

3)团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2147日。

4)做好团费汇总表并核对信息。

5)校团委须对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的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团支部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团籍注册。

各学院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上交校团委进行团员注册,注册前应在团证上标注团员评议等级。如团员团证丢失,请以学院为单位联系校团委进行补办。

附:时间推进及工作步骤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21324

附:时间推进及工作步骤

   一、2021328-4月3

1.团总支负责整理团籍、核对团员名单。需填写(附表1:哈尔滨石油学院基层团支部团员情况表)

注:各团总支每年级一个表格、每班级在此表格下建立一个子表。

2.团总支需填写(附表2:哈尔滨石油学院(XX)学院团员情况总表)填写表后改文件名。

3.团支部收缴团员团费上交团总支,团总支需填写(附表3:哈尔滨石油学院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二、44-47

1.团费及所有表格上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同时上交附表3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各团总支留档需印团总支公章)。

注:党员自愿上缴团费。

三、4月8日-4月17日各学院在此期间积极开展团员评议工作,并在团证上标注团员评议等级,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校团委进行团籍注册(注册地点:主教206)

四、负责人:

          电话:15945185423

庄轶翔         电话:1804583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