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石油(团)【2019】16号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收取团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哈石油团发〔2019〕16



各二级院团总支: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团章》的要求,参照《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对我校2019半年团费的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2019半年共六个月,团费收缴工作文件下发日开始,每人(含毕业班学生)须交团费3元(每月0.5元)。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同时可自愿缴纳团费。请各二级院团总支将团费与《哈尔滨石油学院2019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暨附表1—3(加盖各二级院团总支公章、一式两份)于1015-20日统一交至校团委,团委将开具缴费收据,未交团费的请附详单说明。请各二级院团总支结合附表时间推进流程,认真做好本学院的团费收缴工作。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1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