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哈尔滨石油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切实维护成人本科毕业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和《黑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黑学位〔2022〕3 号),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对原《哈尔滨石油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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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说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2026级及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2026年之前入学的学生,学位授予工作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