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张起山等三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石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研究决定,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张起山3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即视同送达。学生对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公告执行,注销学籍,逾期申诉不再受理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入学日期

212120204022

张起山

19971109

财务管理

专升本

2.5

函授

20210301

212081001058

王淑娟

19890420

土木工程

专升本

2.5

函授

20210301

212080901011

郭嘉鸿

199301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5

函授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