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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外籍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01    点击: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保护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哈尔滨石油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控制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主要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外籍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明确到人。

2.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腋下体温≧37.3℃,并有传染病可疑证的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及时上报学校疫情应急防控小组、应急人员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不得在学校内诊治。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做好登记和跟踪问效工作。

3.及时全面追踪境内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情况,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掌握实时动态;第一时间对返回原籍和境外旅游的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通报肺炎疫情新动态,以科学的态度帮助接触思想顾虑,并按要求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4.全体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每天须填报防疫排查流动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点前填报。每日12:00与来华留学生进行视频通话确认健康状况,掌握来华留学生卫生消毒用品准备情况,缺少时及时补充卫生消毒用品(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来华留学生统计由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管理,外籍教师由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汇总管理

5.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微信、邮件等载体,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引导来华留学生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防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微信告知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取得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的理解和支持。

6.梳理近期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以及国际来访客人情况,如无特别紧急的事务性和学术性项目需要,肺炎疫情结束后再合理安排出访时间。

7.疑似病人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 2 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

8.全体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须积极配合我校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手续办理等。确需前往,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9.应根据属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的情况下,国际教育学院应严格控制组织来华留学生活动。

10.对来华留学生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消毒,并记录每日消毒时间,对来华留学食品进行监控管制,防止留学生食用未经卫生检疫的食物。

五、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疫情,要 24 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

2.疫情一旦暴发,学校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立即

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实行零报告制度,视情况采取延迟开学(或封闭管理)措施并适当调整教学计划,确保疫情解除后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学校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来华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

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负责人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 如果诊断为确诊病例,须在两个小时内由报告人将疫情报告给省教育厅和疾控部门,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

 

 

 

 

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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