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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8    点击: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经校领导班子视频电话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最新防控文件要求,学校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 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利 焦光纯

    副组长:杨 宏 杨春文 冯 研 胡 文

    佟 宇 纪晓瑞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控进展情况,提出应采取的新措施。

    主 任:康平军

    成 员:学校办公室全体成员

  2. 启动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在启动《哈尔滨石油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并启动《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预防和报告工作。即日起特别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精准掌握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适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 工作要求

  4. 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既要充分看到此次疫情的可防可控可治,又要充分认识其严峻性和复杂性,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共同负责,其他部门“一把手”负责;主要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防控。

  5. 全员参与

    为系统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以及全体师生员工要根据省教育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和学校的整体部署全员参与、通力配合。

  6. 全面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全校上下要在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和隐患。

  7. 严肃纪律

    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履行职责,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信息畅通。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校园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公布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设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社会、群众对防控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451-82576186,0451-53644475(春节期间)

    邮箱:http://jyt.hlj.gov.cn/zmhd/wsjb/wsjbxz/

  8. 工作安排

  9. 熟悉预案,严格执行

    认真学习落实《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准确掌握《哈尔滨石油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保证防控工作做到实处。

  10. 开展摸排,建档立卡

    各部门要前移防控关口,认真落实“三防、四早和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含留学生)、教职工的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精准掌握疫区(或经过疫区)的学生、职工的相关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不漏一人,要为学生和教职工建档立卡并妥善保管备查。建档立卡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开学前夕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全覆盖。

    1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建档立卡工作,并将信息采集卡电子稿汇总到学工处;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员工建档立卡工作,并将信息采集卡电子稿汇总到人事处(组织部)。1月29日中午前,学工处和人事处(组织部)要将全校师生采集卡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11. 正确引导,及时上报

    宣传部牵头做好疫情防控最新消息的传达与公布工作,开展防控知识教育;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转发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以免造成误导。大力倡导“口罩文明”。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认真学习领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和其他高校成功经验,适时面向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严格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每日14时前将本部门相关信息汇总后,学生情况汇总到学工处,教职员工情况汇总到人事处。信息上报后,如有数据调整,请及时补报。学校汇总核实后,于当日15时前通过指定途径上报省教育厅。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要在报告哈尔滨市卫健委的同时立即上报省教育厅。

  12. 全员全程,动态管理

    各学院、各部门要随时掌握学生、教职工的动态,对学生、教职工的管理要入网、入格并落实包干制,采取一切联系方式和手段,实行人盯人的动态管理,确保人人都在管理中。

    各部门要做好所有外省返岗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组织做好相关人员返回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由湖北省返回黑龙江省的居家医学观察14 天,由其他省份返回黑龙江省的居家医学观察 48 小时,居家隔离观察时间以到达黑龙江省时间为准。

  13. 科学研判,提前准备

    各部门要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措手不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理念,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Ⅰ级响应,做好长期防控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各部门要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为目标,原则上不举办不必要或可以延迟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延期、调整或停止原计划近期开展的实习、实训、比赛等一切室内外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双选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原先安排的开学前学生补考时间须调整至开学后。

    学生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决定。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学生的开学通知等工作;要主动了解掌握武汉籍学生健康状况及返校安排,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

    开学前,各部门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厕所、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资产处、卫生所要做好测温仪器、消毒液、口罩等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确保满足不时之需。

    根据省教育厅整体安排,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

  14. 联防联控,快速反应

    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联防联控。安排专人与属地疾控部门和黑龙江省传染院保持联系,各部门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15. 加强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各部门要利用橱窗、校园网、广播、微信等载体,对师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所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坚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做好登记和跟踪问效工作。坚持做好公共场所定期消毒工作,对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食堂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定期通风和消毒。

  16. 加强管控,加强值班值守

    学校保卫处要“守好门、看住人”,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必须做好往来登记和体温监测工作。学校停止校园操场、艺体活动场馆对外开放。积极劝阻学生校际之间走动、聚会等活动。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哈尔滨石油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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