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树立学习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促进学校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树立一批学习成绩优异典型人物,通过各种媒介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全员学习在我校蔚然成风。现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二、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深入挖掘本院优秀学习、工作典型,确保推选质量和效果。详实撰写所推选典型的自身学习经验。

(二)选拔阶段

各二级学院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对所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从中遴选出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三)宣传阶段

通过多种媒介对选树的优秀典型个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开展优秀学子报告会等形式宣传优秀学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