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广大学生中倡导文明正气之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手册》等为基本内容,以培养“讲文明、懂礼仪、倡新风”的文明大学生,树立良好校风、学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品德修养、行为规范的教育,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是非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文明习惯,强化遵守校纪校规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进取的宿舍文化、班级文化、校园文化。

二、活动要求

   1引导学生文明上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通讯工具关机,不吃零食,衣着整洁、得体,尊重老师的劳动,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2.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不大声喧哗,主动送还餐具,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容器,尊重食堂工作人员。

   3.引导学生文明住宿。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按时作息,不乱扔垃圾,不私自拉接电线,不违章使用电器,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自觉保持室内整洁。

   4.引导学生文明交往。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与异性交往时举止得体,合法、合情、合理地处理交往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