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2013.2014.2015级学生生源地贷款续贷的通知

1、办理省内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学生将“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证明(高校留存)2016-2017年度”送至学工处换取生源地贷款回执,并在五一放假时将回执交给教育局经办人或上传照片。
2、办理省外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016-2017学年”(此两项为学生暑假到当地教育局办理),于下学期开学送至学工处。
联系人:学工处魏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174005
办公室:主楼310室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