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团委物品外借使用登记表
 

哈尔滨石油学院团委物品外借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

负 责 人

使用日期

活动名称

物品名称及数量

使用地点

使用须知

1.爱护物品,不得损坏。

2.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仓库管理人员。

3.损坏物品的单位,依损坏程度相应赔偿。

借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团委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使用后管理员 审核意见

物品使用结束后由团委会管理人员检查外借物品使用情况。

口 完好 口 有损

归还人签字 : 管 理 员 签 字:

管理员对损坏

物品的处理办法

管 理 员 签 字:

注: 此表仅限于申请团委归属物品借用,经团委签署后交由团委会办公室(一教206室)执行后,由管理员 交由团委会办公室存档。

联系人:学生团委会秘书长:姜永浩18646575432

学生团委实践部部长:李庆凤18800422652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