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团委关于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制度
 

第一部分 发展新团员

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不断发展新团员,把经过培养、教育并具备入团条件的青年积极分子及时的吸收到团内来,是更好的实现团的任务的一项主要措施。发展和接受新团员,也是壮大团的组织,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

一、入团条件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因此,青年入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备的基本条件。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校规、校纪及国家法令,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正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团外青年的培养

1、对要求入团的青年,基层团组织要派专人(12人)进行培养。

2、培养内容:向要求入团的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引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明确团的性质、团员义务和权利,遵守团的纪律、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向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

3、培养方式:谈心式、引导启发学习式、邀请参加团组织有关活动式。

4、培养考核期限应在半年以上。

三、入团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团组织派专人进行培养考核。

3、培养人向团组织说明要求入团青年的思想、表现和经历等。

4、支部委员会根据培养人上报的情况,审查合格后,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二名团员(培养人)作介绍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四、 入团介绍人的选择与责任

1、入团介绍人的选择:

(1)入团介绍人必须使本支部的团员或是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2)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3)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2、入团介绍人的责任:

(1)向被介绍人认真地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入团的条件,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等。

(2)定期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行为表现。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如实写明自己的意见。

(4)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人入团时,向全体团员介绍介绍人的详细情况。

五、入团志愿书的填写:

入团志愿书的填写详见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

六、接受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1、团支部组织委员或团支书(副支书)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团员人数及会议的主要内容。

2、申请人向与会全体团员汇报本人成分、简历、家庭情况、入团动机、对团的认识等。

3、入团介绍人汇报对被介绍人的意见

4、团支书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报告对申请人入团青年的审查情况及意见。

5、全体团员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

6、申请人对团员提出的意见和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7、全体团员举手表决。

8、根据表决结果,支委商议支部大会决议。

9、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由全体团员提出修改意见。

10、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七、表决要求

1、接受新团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参加才能举行

2、表决时须有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八、新团员的审批

1、要求入团的青年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由基层团组织举行入团宣誓仪式,颁发团员证。

2、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誓后即取得团籍。团龄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起计算。

3、我院新团员的审批权由院团委授予系(部)级团总支。

4、发展新团员的名单报院团委备案。

第二部分 离团条件

九、团员超龄离团手续办理

1、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在团内没有担任职务的,应该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如果提出退团要求,也可以办理离团手续。

2、团员超龄离团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超龄离团申请表”。

3、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对申请超龄离团的团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出鼓励和希望,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支部意见。

4、团员申请超龄离团,由基层团委进行审批,在团员证备注栏内做记载,并发纪念品。

5、超龄离团名单报院团委备案。

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以前发放的任何规定作废,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