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团活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讲话精神,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志存高远、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绚丽光彩,推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为积极响应我院党委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五爱”教育,建设美丽大学的号召,进一步激发团组织的内在活力,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时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在“五四”运动94周年到来之际,院团委决定于2013年4月22日 —— 5月23日分别在2011级和2012级开展系列主题团活评比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主题团活是我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不可走形式要明确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此次活动,确保收到实效。
   二、各级团干部要积极参与基层团支部的特色团活,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学生团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系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分年级、分主题开展系内团活评比活动,并结合实际,上报本单位参评的团支部及支部具体团活时间。
   四、各系团总支要积极配合团委来完成此项评比工作。评比结果作为本年度各系团总支评优、基层团支部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奖项设置
   2011级奖项设立:(对于人数缺席达到支部人数1/4的团支部不计入考评范围内)
   ①一等奖:1名 ②二等奖: 2名 ③三等奖:3名 ④优秀奖:13个
   2012级奖项设立:(对于人数缺席达到支部人数1/4的团支部不计入考评范围内)
   ①一等奖:1名 ②二等奖: 2名 ③三等奖:3名 ④优秀奖:13个
   最佳组织奖:3个单位
   (对于基层团支部超过半数以上不参评的团总支不计入优秀组织奖评选范围)
   六、为巩固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获得一等奖的团支部将参加全院团活汇报会进行展演。
   七、 各系团总支自行安排本系2011级和2012级基层团支部的团活开展时间,并于团活开展前2日上报团委。各系团总支于2013年5月17日15:00前将本系2个年级基层团支部的团活开展情况统一整理上交至院团委(主教308)。
   八、评比结果:
   本次团活评比采用院团委和系团总支共同打分的原则进行,最后按系团总支打分(满分100)*70%+院团委打分(满分100)*30%的总和确定为该基层团支部的最后得分参加联评。
附件一:
   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团活评比活动方案
                  ——2011级“中国梦”、“校园梦”、“我的梦”主题
附件二:
   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团活评比活动方案
                  ——2012级“五爱”教育主题
附件三:
   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团活评比活动评分细则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