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中心章程
 

中心性质: 中心是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以提高我院同学社会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为目的学生组织。

中心宗旨:

中心的宗旨是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为核心,以服务学生为原则,培养同学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走向社会作好准备。

中心口号:改变就业观念,先就业后择业,以创业替就业。中心目的在

成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

1.享受中心提供给每一位成员的各种优惠。

2.参与社会实践及中心策划的活动。

3.有权提出对中心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4.会议表决及在协会改选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拥有被选举权。

5.中心成员若有任何不满可直接向上交流,对中心和部门经费收支情况有权要求加以公开。

6.参加中心的有关会议,阅读协会的书籍和资料,接受中心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义务:

1.明确了解中心的发展方针和各项制度并贯彻执行。

2.认真学习就业创业中心开展的讲座及协会鼓励学习的书籍

案例,了解国内外就业形势与择业情况。了解成功学知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并积极参与就业创业中心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3.明确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对于所分配任务,务必及时完成,若有不同意见,可适当提出但应以大局为重。

5.积极关注社会就业信息及就业动态,并行之于实践,发展中心和个人。

6.工作中以中心利益为重,做到在中心利益实现的基础上实现个人利益。

7.致力于共同营造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中心忠诚,严

守中心的纪律,保守中心的非公开信息,甘愿为中心奉献。积极扩大个人的人际关系和锻炼个人的社会交往能力。

8.每位成员,都必须接受就业创业中心内外同学的监督。

9.积极为中心进行宣传,为中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中心成员标准 :

1.入会者为我院在校学生。

2.思想积极向上工作认真负责。

3.熟悉我院学生情况了解相关就业信息。

组织机构及管理:

1.中心向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院团委负责,接受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就业办公室的管理。

2 .中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经有三分之二的以上的成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其职责是:

1.修改中心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4.决定终止等重大事宜。

5.中心实行成员学期注册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注册期。

1.中心章程若与学校有关规定相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中心章程由本中心理事会负责解释。

2.在具体工作中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关细则,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