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校园广播站职责
 

一、总则

(一)哈尔滨石油学院校园广播站是哈尔滨石油学院院团委领导的校园重要有声宣传机构,具有严密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组织,是学院与学生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哈尔滨石油学院校园广播站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作为准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广播站作为一个统一的院内新闻宣传机构,由播音部、编辑部、记者部、导播部、网络宣传部和办公室组成。部门之间是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关系,通过广播对校内外新闻信息及时进行采写、编辑、传播,并高质量的完成校园广播节目的制作和宣传。三、广播站成员在学院学生中聘任,并严格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全站成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写作能力和播音能力的训练,以更好的为学院的广播宣传工作贡献自己的才智。

(三)广播站的宗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师生员工,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全面素质。

(四)凡具有学院本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站章程,本人申请并通过广播站考核后均可成为广播站成员。

(五)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加广播站的各项活动,出席广播站的有关会议。

2.有权参加广播站的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活动

3.有权享有每学期期末由院团委评出的德育加分。

4.有遵守广播站章程,执行广播站决议,完成广播站分配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5.有维护广播站的荣誉,促进广播站发展的义务。

二、广播站的任务

(一)对学院以及各系的工作和活动要及时准确的报道,宣传优良的校风和学风,保证及时有效的宣传学院的大政方针、关注并报道学院内各大学生组织的最新动态,以便广大学生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切实反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学生团体的联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学生团体做好校园文化建设。

(四)为学生提供一个发展自我,表现自我,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

三、广播站岗位职责

广播站设立站长、站长助理、副站长、播音主持、编辑、记者、导播、网络宣传和办公室,各主要职能如下:

(一)站长职责:

1.执行本章程,执行本站决议,领导各部工作。

2.领导广播站组织广播站内的活动。

3.定期向团委汇报广播站工作。

4.负责与校内各大媒体、学生会、社团、学院各系学生会和其他高校的联系合作。

5.协调站内各部门工作关系,处理日常工作。组织例会,并进行总结,安排近期

工作。

6.负责监督各组节目,包括思想内容、形式、标语、主持人基本功、普通话、机器使用等情况,并在例会时向各部门提出改正意见。
7.
监督和指导各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8.整体统筹规划各版块栏目。

(二)站长助理职责:

1.对站长负责,协调站长进行工作。

2.对广播站负责,管理广播站财务问题。

3.负责主持广播站的各项会议,并及时做好记录,存档。

(三)副站长职责:

1.执行本章程,执行站内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草拟站内有关条例制度和工作计划。

3.组织和负责站内各种宣传工作。

4.协助并监督站内各栏目的制作和运作。

5.协助团委及站长,安排好各部门工作,在各项活动中,协调站长对所

有成员进行系统的调配,以求圆满完成学院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播音与主持人职责:

1.负责节目内容的播出和主持任务。

2.以积极健康的语音面貌吸引听众,传达节目宗旨。

3.突出主持个性,增强传播效果,达到与听众良好的交流。

4.体现节目理念,代表广播站作好广播站形象宣传任务。

(五)编辑部职责:

1.总体规划节目内容,具体分配采写编播任务。

2.负责节目稿件内容的审核与把关。

3.美编负责各项活动宣传海报及工作需要的海报。

(六)记者职责: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2.深入实际,深入生活,积极主动地采集校园新闻,保质保量完 成新闻采写任务。

3.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七)导播职责:

1.负责节目制作,播出时的技术任务。

2.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做好各节目的过渡。

(八)网络宣传职责:

1.负责广播站网站(华瑞之声)建设、管理和维护。

2.负责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上网新闻和理论宣传内容的采集、传输、更新等。

3.负责站内外媒体对学校报道的网络信息收集。

(九)办公室职责:

1.做好站内设施的管理及设备出入记录。

2.管理好编辑及记者送来的稿件,并及时与播音联系。

3.记录每天的在岗人数以及离岗人数。

4.配合各部门,完善广播站制度。

四、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条例,如有违反者将按其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每天值班时,做好分内工作,整理好当天资料,打扫完播音室卫生方可离开。

(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器操作,严格按程序开关机。在值班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站内处理个人事务,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

(四)广播站成员或学校活动组织单位若需向广播站借设备或资料,必须在保证正常播音的前提下,经办公室核实及站长批准,并留下书面借条方可借出。

(五)广播站实行轮流值班责任制,值班钥匙轮流传递,由值班人员保管。广播站钥匙不可私自配置或转交陌生人,如有发现予以记过处分。

(六)工作人员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审稿关。

(七)工作人员需爱惜公务按期清点财务。

(八)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态度要认真。

(九)各部门工作人员在节目开始前5分钟到岗准备,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并共同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节目顺利进行内。

(十)严禁在广播中出现反动,不积极向上的内容。

(十一)任何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都要做出相应的赔偿。

(十二)临走时要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门锁。

(十三)广播站财务由办公室主管,物品购买须由站长批准,上报团委。

(十四)广播站日常工作人员待人接物要热情礼貌、遵守原则。

(十五)播音前必须检查广播设备,设备出现故障及意外时要及时与上级联系。

(十六)若节目或值班临时调整,必须报告站长并确保换班人员准时到位。

(十七)在日常学习或生活中,广播站成员须自觉维护广播站形象,禁止成员在在内吸烟酗酒。

(十八)在学习方面积极努力,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学习成绩过差者予以劝退。

五、例会制度

(一)广播站例会召开时,任何人不得无故旷会或迟到,开会无故迟到10分以内者,予以会上点名批评,迟到超过10分钟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3次记1次旷会,无故旷会2次者,当自行退站处理。

(二)各部门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讨论阶段性工作,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由专人负责记录,内部例会制度同上。部长需如实报告迟到或旷会人员,并做好相应处罚。

(三)开会不能及时到会的成员,需提前请假,请假三次,记一次迟到。

(四)会议记录,奖惩记录,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保存。

(五)每周一中午12点开会。

(六)若发现站长或部长有徇私舞弊行为,情节严重者予以记过或开除处分。

六、违纪处分条例

(一)本条例违纪处分形式设警告,记过和开除三种,按人员所犯错误程度给予不同处分。

(二)认真遵守大学生管理条例,对于经常性违犯者,视情节予以记过或开除处分。

(三)按时参加广播站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各部门负责人请假。

(四)无特殊情况,不准带非站内人员进入广播站,违者予以警告处分,并全站通报。

(五)站内物品无特殊情况不予外借。因私用物品造成工作障碍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并全站通报。

(六)各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协调性地展开工作,不准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广播站站长、副站长、各部门部长违纪者从重处理。

(八)警告两次按记过一次处理,记过两次按开除处理。

七、广播站成员工作积分操评细则

(一)早晨或中午播音人员未经批准提前或迟到放音,扣工作积分0.5分,并在全站例会通报批评。

(二)播音人员未经批准提前开机或延迟关机,扣工作积分0.5分,并在例会通报批评(特殊情况除外)。

(三)工作人员在播音结束后,未将物品归位或未打扫卫生,当班人员全部均扣工作积分0.2分。

(四)播音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开机,造成恶劣影响扣工作积分2分,并在例会通报批评。

(五)播音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播报通知或稿件,扣除工作积分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站内处分,并在例会通报批评。

(六)各部门成员临时调整,未及时告知而造成工作失误者,扣工作积分0.5分。

(七)广播站成员在每次工作或例会之前,未请假而无故不到,扣工作积分0.5分。

(八)凡发现广播站成员在站内吸烟或酗酒,扣工作积分0.5分,并在例会通报批评。

(九)未经批准将站内物品外借,扣工作积分2分,造成站内财产损失的,除照额赔偿外,并在例会点名批评。

(十)本操评细则以一学年度为期限,下一学年重新清零操评。

八、广播站学年度“优秀”评比条例

(一)广播站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成员评选工作。

(二)评选活动由院团委统一安排部署。

(三)评选以广播站成员工作为重要依据,综合正常工作态度及其效率,评出优秀。

(四)参评人员条件:没有违纪处分;工作积极;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显著。

(五)被评为“优秀成员”称号的将授予由院团委下发的荣誉证书。

九、广播站成员离职程序

(一)广播站成员离职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二)辞职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后,一星期内进行手中工作移交,满一星期方可离职。

(三)以上环节如有轻视者,给上一级主管学生干部记过处分。

十、附则

(一)爱护公共财产,凡属广播站共有财产,不得损坏和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拿出广播站。

(二)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广播站。

(三)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