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关于图书馆寒假借书的通知
2018-12-18 09:18   审核人:

寒假将至,为满足大家假期借阅图书的需求,现将图书馆寒假借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读者于2018年12月20日之前所借图书,需在离校前来馆办理图书续借或归还手续;

2.读者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含20日当天)期间所借图书,均属于寒假借书。寒假借书归还期限为2019年3月10日之前。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轻松的假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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