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英才
诚聘英才
 
  您的位置: 哈尔滨石油学院>> 组织人事处 >> 诚聘英才
哈尔滨石油学院2018下半年人才引进招聘方案
 

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专业 招聘计划
1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1
2 油气储运工程 3
4 化学工程 环境工程 1
6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7 机械电子工程 2
9 工业设计 2
1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
11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3
12 工程管理 2
13 工程造价 1
1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16 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1
18 物联网工程 2
19 信息安全 2
20 自动控制 自动化 2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
22 测控技术与仪器 1
23 经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24 市场营销 3
25 财务管理 4
26 艺术 理论 1
27 民歌 1
28 外语 俄语 2
29 思政部 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相关 4
30 数理部 应用数学 3
31 体育部 体育舞蹈、武术、轮滑 1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根据招聘专业特点,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专业一致限制。

  5.原则上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工作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按照学校在岗人员对应相应的待遇。

博士人员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享受安家费10万元;

2.博士进校按照校聘副教授职称兑现待遇。

3.根据科研和教学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科研经费;

4.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ip_hr@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2.注意事项:

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等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体检

、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芳  徐柏楠

  联系电话:0451-87174615,0451-87174321

  本公告由哈尔滨石油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电子邮箱:hip_hr@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石油学院组织人事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