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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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研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黑教师函〔2018〕584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评选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教研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内一旦发现上报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呈报推荐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于11月14日(周三)前将推荐材料报到组织人事部。

2.需呈报的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

(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五份,标题黑体小二,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1.5)

(3)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一式一份)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研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原则上先进个人要坚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3.曾获得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不再推荐范围之列。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最多可推荐先进个人1人,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不予推荐。

电子邮箱:120603472@qq.com

附件:1.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黑龙江省先进个人推荐表

3.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汇总名册

哈尔滨石油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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