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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系、部、室、处、办:

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工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一、教师系列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任职资格: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此类人员为定职,需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2、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教职务4年。此类人员为评职,有关具体评审条件请详细阅读《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普通本科学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有关具体评审条件请详细阅读《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普通本科学校》。

(三)关于参加水平能力测试问题

凡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此测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测试成绩当年有效,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搞二次测试,当年不得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附件4)。

二、行政系列

2013年,学院决定允许行政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行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资格及有关具体评审条件请详细阅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凡具备申报条件并达到评审标准的行政人员均可申报。

三、图书、实验、工程等系列申报一并进行,凡具备申报条件并达到评审标准的人员均可申报,各系列文件均附后。

四、关于同级改职的问题

凡同级改职人员,请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改职通过后,在下一年度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附件3)

五、关于评审材料的申报

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将于5月31结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要成立评审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所有的申报人员逐一进行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和计算机成绩、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等及其佐证材料认真地检查核实。在本人填报的《哈尔滨石油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1)和单位填报的《2013年哈尔滨石油学院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签署基层单位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30日之前上报组织人事部,学院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合理确定本年度参评人数。此次申报只需上报评审表,证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请申报人员备齐,待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再一并上交。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组织人事部。

注:《哈尔滨石油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2013年哈尔滨石油学院职称申报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用A4纸打印。

哈尔滨石油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3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