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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11-27 10:19   审核人:

《关于申报2024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附件,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职工,恪守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二)教职工申请或参与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基金),作为项目负责人限1项,作为参与人限2项,项目组成员中应包括至少2名在校本科生。

(三)曾主持过校基金者,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曾主持厅局级、省部级或国家级项目者,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成果要求

(一)论文成果应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哈尔滨石油学院期刊要目及分类等级》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且期刊为本行业期刊或综合性学术期刊。

(二)论文成果应标注“2024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无标注论文验收时将不认定为项目成果。

(三)专利类成果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应为哈尔滨石油学院。

三、有关事项

(一)在主持的校基金研究基础上,拟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将予以优先推荐。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已立项的项目申请书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20241-202512月。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31212日。

(五)申报材料提交

各部门应于2023121216点前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并通过企业微信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科研处孟梁。请严格遵守申报材料提交时限,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办公地点:综合楼1405

联系人:孟梁

联系电话:13204500271



附件【关于申报2024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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