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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06 00:00   审核人: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高级别科研项目中标率,促进我院人才培养,提高我院科研水平,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源头上加强和支持科研工作,培育孵化具有良好发展苗头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为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重点课题重在对市科技局、省自然科学基金优质项目进行培育,鼓励优质项目进行研究,一旦确定后学院予以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培植国家项目;普通课题重在培养造就一支有水平、高质量的青年科技创新队伍;专利课题重在鼓励和支持有前期基础,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前沿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培育发明专利;自筹课题重在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院石油、石化、机械电子等十个领域的继承创新能力。

()、优先资助前期基础较好、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开发前景的项目,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鼓励以本学科认知方法为基础,应用现代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和多学科交叉渗透的思路和方法的研究。

二、课题资助的学科领域范围

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科研究,不包括教学研究课题。

三、资助情况和研究周期

()、重大课题(即重点招标项,限10)

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重点课题(重点项目)

每项资助1万元,每项研究周期12年。

()、普通课题(包括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发明专利培植课题(10)

每项资助0.3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完成后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职务发明专利1件,并通过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

()、自筹课题

未获立项资助的课题,通过专家评审后可立项为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研究人员自筹并落实。自筹经费课题纳入校级课题管理体系,结题后课题组可申请鉴定申报成果奖励。自筹课题是校内优先评定职称的参考条件之一。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重大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重点课题及普通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学院各单位、部门在职具有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当的技术岗位资格。以上三类课题申请人必须无正在主持的各级立项课题(自筹项目除外)

申请重大课题请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重大课题申请书》;申请重点课题请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重点课题申请书》;申请普通课题请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或《哈尔滨石油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发明专利培植课题请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发明专利培植课题申请书》。

请各申请人按照我院2015年项目指南的研究内容进行遴选,课题研究内容不能与以前所得课题及今年已申报的课题雷同,每名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申请书必须为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五、申报组织方式

各课题申请人将课题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报送所属系、部门或单位,各系、部门、所办公室或单位主管科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填写申报课题汇总表后,统一将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送交学院科研处,申请书与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到HIPKYC@163.COM。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2015529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外线0451-87174334或内线4334

七、资料下载方式

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http://www.hip.edu.cn/kyc/kyc.html

附件1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指南(点击题目下载)

附件2: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点击题目下载)

附件3:申报课题汇总表(点击题目下载)

科研处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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