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在董事会和院长领导下代表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评价,负责学科与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础、教学队伍、学风、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督促、检查、评价考核各系(部)教学工作,保证正常运转,强化为学院教学质量负责的意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全院师生和教学服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有: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或修订学院有关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组织论证并适时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计划。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改革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年度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表、考试进程表,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全院的基本教学秩序。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并完善措施推进落实。组织全院教学检查、教学研究、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4.加强教学目标、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全面管理,严格规范师生各环节的教学行为,负责对各系(部)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单位的学风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教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评价、维护全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持良好教学工作状态。

5.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6.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管理。

7.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选用先进教材,组织自编教材和讲义审定工作。做好教材的预定、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和组织落实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并配合人事部拟定教学人员补充计划。

9.负责学生学业成绩及学籍管理。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毕业证书注册初步审核并上报母体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学生材料。发放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10.负责学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创造条件组织培训、外出研修、考察,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11.负责组织协调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工作。协助制定、组织落实评估实施方案。

12.负责教学档案工作,制定管理方法,建立健全教学档案。

13.本规定解释权在人事处。

14.负责外聘教师资格审核。

15.负责国家及省级考试报考及考务管理。

16.负责违纪、作弊学生处分。

17.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及系(部)活动审定。

18.受理有关教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9.负责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教学改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