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242号)、《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及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项目选题依据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主要聚焦(但不限于):

1.根据《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教学院(部)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2.立足于破解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选题。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学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2.各级立项建设过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有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教改项目。

3.此前承担的校、省级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凡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三年内禁止申报新项目。

4.申报数量按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确定。(立项数量分配表见附件2)

(三)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6月10日前)。教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确定选题,参考《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于6月10日前交所在教学院(部)。

2.教学院(部)评审推荐(6月17日前)。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填写《项目申请书》主持人所在部门审核意见,同时填报《2019年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

3.学校评审(6月25日左右)。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立项为校级教改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须提交立项材料

1.《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部门公章);

2.《2019年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版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一份。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一般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至少1篇以上教研论文;重点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至少2篇以上教研论文。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或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省重点委托项目结题要求详见省文件规定)

(三)项目决算(省教改项目填写)

为加强对项目预决算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省教改结题项目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0)

(四)须提交结题材料(省一般及重点委托研究项目须按省通知文件附件中文档格式提交材料)

1.《2019年度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纸版一式一份

2.《哈尔滨石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7)纸版一式三份;

3.《哈尔滨石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8)纸版一式一份;

4.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附件9,须加盖学院公章)、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发至联系人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5.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0)(省级项目填写)

三、材料提交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32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7311098@qq.com(邮件名为教学院部名+2019年教改项目申报与结题)。联系人:周微,联系电话:87170253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