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启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方式

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三、检测办法及要求

1.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采用学生个人检测和学院推送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2.学生个人检测,可登录维普为我校开通的哈尔滨石油学院专用版优惠端口(http://vpcs.cqvip.com/organ/lib/hip/),注册后进行自费查询(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学生自查合格后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检查无误后,交给指导教师。

3.各学院使用教务处统一分配的账号登陆系统,对学生自查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4.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打包上传至系统进行检测(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学院将检测结果反馈指导教师和学生,检测不合格者须再次修改或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继续检测,直到合格。

四、检测时间

学生个人检测的具体时间根据本学院工作安排自行确定,检测工作必须在答辩前完成。

五、检测标准

1.最终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视为未通过检测,不予答辩。

2.推荐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需≤20%,否则不予推荐。

3.对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检测方式和检测标准经教务处同意后另行确定。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