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我校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好的开头定势,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将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院(部)检查时间:8月20日—8月24日

二、检查方式

校、院(部)两级检查互相结合,学校领导、教学督导、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深入各院(部)巡查,以院(部)自检自查为主。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开课前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及开学第一周教学过程检查。

(一)开课前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

具体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准备情况。如:教室课桌椅数量与质量是否足够、完好,讲台、黑板、黑板擦、粉笔、是否到位,教学场所环境卫生。多媒体、语音室和扩音设备是否到位、完好,多媒体所需软件安装运行情况。

2.教材到位情况,请各院(部)及时通知教师、学生领取教材。

3.师生返校报到情况。

4.课程安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的落实情况,课表通知师生情况。

5.实验、实训设备是否到位、完好;实验准备情况。

6.教案、讲稿、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7.新教师上课、教师上新课试讲考核情况。

(二)开学第一周教学过程检查

检查方式:院部自查、教务处及校教学督导巡查。

1.对教师进行随机听课,了解授课情况。

2.第一堂课学生出席率统计;学校及院(部)领导听课情况;教师到课情况。

3.第一天上课秩序、出席率统计;各院(部)教学情况。

4.第一周各单位教学工作及相关活动组织情况;教研活动检查情况;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问题反映。

四、具体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期初检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好各项工作,组织好第一节课、第一天、第一周、第一个月的课堂教学,特别是第一天的起始课,要保证教师带着较好的精神面貌、带着精心准备的课程进入课堂,维护教学秩序,规范师生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环节工作质量,并认真填写附表1-2。

2.注意收集、总结各类数据,可列表体现在总结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5.教务处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巡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哈尔滨石油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