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 学生 应聘 校友
校长信箱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

各部门:

为落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防控工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注重强化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在9月18日学校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持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研究具体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学生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寝室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9.13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特别是对违禁电器、违规用电的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查寝制度,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后勤处要加强实验室、变电所、锅炉房,学生食堂、校内在建施工项目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全力确保安全。

四、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要以防疫为重点,结合十一期间师生外出增多实际,加强卫生防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防溺水(特别是今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段超警戒水位情况)等方面的教育,适时通过钉钉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安全提示、安全预警。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做好值班人员提示工作,提醒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出现漏岗、脱岗、空岗现象的发生。

保卫处

2020.9.26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版权所有:哈尔滨石油学院 

黑ICP备10008429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