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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28     点击:

哈尔滨石油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必须合格。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在各省级招考部门投档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音乐表演、动画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同分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同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同分,则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改为使用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最终以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哈尔滨石油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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