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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07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校防疫期间的教学工作预案,以及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以“顺利毕业,及早就业”为准则,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毕业年级教学工作的影响,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现将疫情期间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程指导

1.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及时联系所指导的学生,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和QQ等通讯工具完成日常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开展指导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毕业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毕业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每周汇报论文进展情况不少于1次,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意见每周不少于1次,同时留存通讯记录作为过程检查记录。

3.对以实验、实践调研、实物制作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有必要的可重新调整选题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

4.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论文选题、字数、格式、参考文献和查重情况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指导教师至少完成2次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并留存每次审阅稿。

二、查重检测

1.各学院组织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官网可见校园网链接),并提供检测报告。查重检测结果不大于30% 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方可参加答辩。

2.各学院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论文答辩

1.采用钉钉、腾讯视频、微信等方式在线答辩,2020524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学院制定本单位线上设计(论文)答辩预案,并于417日前将线上答辩预案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组织对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于答辩中存在较多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加强指导修改论文,并组织重点审查。

四、时间安排

510日前各学院开展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方案上报教务处。

514日前指导教师至少完成2次以上论文审阅并留存审阅稿。

517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查重,教务处实践科完成论文抽查。

522日前学生提交论文定稿,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完成评阅。

524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线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29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再次修改。

5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和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请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需认真总结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哈尔滨石油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附:关于填写2020年毕业设计(论文)表格的相关要求

                                      教务处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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