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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
各系、办、处、室:
根据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传真电报《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从我院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现将招收士官的主要政策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我院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高不低于163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9,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和学习成绩优异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专业审定、体检政审、签定协议、批准入伍、交接起运程序进行。专业审定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省和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复审,由区征兵办公室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和学院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
三、招收士官的部队及所需专业:
所征士官输送部队及需求专业具体见《预直接招收士官情况统计表》。
四、招收士官工作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招收士官报名登记、初检初审。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6月底结束,区征兵办公室专业审定、体格检查,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书结束。
第三阶段:审批定兵阶段;8月10日前结束,主要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及其学历、专业进行复查复审,组织审批定兵、交接起运。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8月2至10日组织起运。12月1日前下达士官任职命令。
希望各系做好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宣传登记工作,报名学生直接上报到所在各系后,于3月23日前上报到学院人民武装部,欢迎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入伍,投身国防事业,报效祖国。
附:《预直接招收士官情况统计表》
华瑞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